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“一师一优课、 一课一名师”活动注意事项的补充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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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18-05-08 09:34


福州市教育局文件


榕教综〔2018〕64号




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“一师一优课、

一课一名师”活动注意事项的补充通知


各县(市)区教育局,福州教育研究院,省、市属中小学、特教学校:

2月底,福州市教育局下发了《关于开展2018年度“一师一优课、一课一名师”活动的通知》(榕教综〔2018〕39号),因2018年“一师一优课、一课一名师”活动较往年出现几个变化,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:

一、分学段晒课

小学4-6年级:3月16日-4月30日

小学1-3年级:3月16日-5月31日

初中:4月1日-6月30日

高中:6月1日-8月31日

二、晒课范围

1.教材版本:“晒课”教材版本为经教育部审定的中小学教材,以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度教学用书目录为准。

2.活动参与范围新增了特殊教育学校。特殊教育学校的晒课工作由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特殊教育处线下组织,具体方案另行通知。

3. 晒课范围增加了专题教育内容。方案中要求“综合实践课程以专题形式进行晒课和评审,小学和初中信息技术学科纳入综合实践课程范畴。今年新增心理健康教育、安全教育和家庭教育等内容,以主题分类方式进行晒课和评审”。请有关晒课教师进入“我要晒课”页面后,选择“专题教育”,在对应的专题目录(标记“部审”)下参与晒课。晒课要求和流程与学科教育节点相同。

4.晒课节点的变化。为鼓励教师在无“部优”和“省优”课例的节点下晒课,国家平台上‘省优’课例总数超过5堂的节点不再开放晒课”。请晒课教师注意:这些节点为灰色,点击后出现提示“此节点下省优加部优总数量超过5堂,本年度不再开放晒课!”。请在有蓝色按钮的节点下晒课。标注有“*”的节点表示该目录下没有部优课,在评审时优先,鼓励在这些节点进行晒课。2018年度关闭的晒课节点、没有部优的部审节点列表,已由福州市教育局中教处和初教处通过学校和中、初教科长微信群发布,因内容列表多,不再作为本文附件。

5.指导教师:“省优”“市优”指导教师的认定,均以国家平台上填报的信息为准,并要体现指导过程,未在平台上填报将不予认可。

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福州市教育局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8年3月26日




(此件主动公开)






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8年3月26日印发